2003年1月28日,美国首家有政府背景的费城美国投资移民基金获得美国移民局审批通过。一个最容易、最简单、最省钱且较为保险的投资项目--美国费城市政府区域中心项目,正等待着您的参与,一人获得通过全家获取绿卡。
美国投资移民EB5(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是依1990年美国移民法规定,外国人在美国投资有权取得永久居留权。此类签证每年有10000个名额,其中有3000个名额保留给选择目标就业区投资的投资人。
根据此方案,外国移民申请人在美投资创设一个有利于美国经济的商业性企业,并创造10个全职的美国工人就业机会,即可获发二年期的有条件的移民签证,二年届满前90天,若移民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仍存在,可申请条件移除,而为永久居民。此方案的基本投资额为美金100万元。如投资目标是位于不发达区域(目标就业区Targeted Employment Area),则投资额可降为50万美金。
为了有效促进美国地方经济发展,美国政府于1993年通过"投资移民项目法案",同意将投资金额汇集并集中投资于政府指定的区域,投资人在这个区域内投资,金额为美金50万。同时,投资人不需本人来操作管理。区域中心则采取统一管理运用这些资金于当地基本建设上,只要区域中心间接创造出的就业机会,就可视为投资人完成10个创造就业机会的指标,当两年解除条件时间到来时,自动取消附加条款,转为正式的美国永久居民。美国政府对要求获得美国投资移民区域中心的申请不设资格限定,私人机构或政府代理单位均可申请。不过由于审核标准极为严格,迟迟没有核准通过区域中心,在最近的五年中,仅有两家区域中心通过核准而成立。在这两家之中,仅有一家是属于官方代理,这就是费城区域中心。美国费城市政府于2003年1月28日正式经美国移民局核准成为美国投资移民EB-5移民类目中的区域中心。
美国费城市政府的投资移民推介工作由费城美国投资移民基金来具体操作,费城美国投资移民基金由Philadelphia Industrial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PIDC)与CanAm Enterprises, LLC共同成立,目的是为希望办理EB-5 Pilot Program的投资移民人提供各类合法且安全的投资专案。投资移民申请人将可通过投资于这些精选出的投资专案,进而可持有条件的移民签证进入美国。二年期满,投资人申请将签证条件解除,正式成为永久居民。此基金所募集的资金将主要投资于能促进费城地区观光、科技、交通、教育、制造业与贸易等项目的专案中。投资于费城美国投资移民基金的EB-5申请人可因投资个案位于区域中心中,而享受投资金额50万美金,且不须直接创造就业机会资格的优惠。
因此,当您想以投资移民身份进入美国,而不愿意雇佣十个人,也不想真正立刻去管理一美国公司时,申请费城投资区域中心的投资项目则是您最佳的选择。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年满21岁
2.申请人不必有任何学历、经商或工作经验的背景
3.申请人必须拥有五十万美金的资产证明 (不须由申请人本身能力所累积取得,赠与、继承等方式亦都可以,但必须是取自合法正当的途径);
4.申请人必须已经或正积极投入规定的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53万美金(其中3万美金是基金发行费)。
办理周期
整个移民申请周期约为8-12个月。